根据《新葡萄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22〕16号)和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》(校教字〔2023〕33号)文件精神,艺术与教育学院积极组织开展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 成立领导小组
学院成立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院2023年转专业工作。
组长:魏鸿飞 、杨静
副组长:曾晓红 、周建国
成员:宋凌寒、张瑞、谭甲文、冯鹤、方向、陈璐、李先富
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艺术与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,负责本学院2023级转专业具体工作。
二、工作安排
1.2023年10月10日前,学院向教务处提交转专业工作方案。
2.2023年10月21日前,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到所在学院。
3.2023年10月26日前,转出学院审核申请人转专业条件并分类汇总后送至新葡萄8883官网AMG。
4.2023年10月28日前,通过QQ群、电话联系或考核公告等方式告知学生考核方式、要求、时间和地点等。
5.2023年11月4日前,学院完成考核,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,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。
6.2023年11月7日-11月11日,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。
7.2023年11月12日,提交转专业相关材料至教务处。
三、各专业接收情况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拟接收 最多人数 |
是否新增 1个班级 |
高考类别 |
备注 |
1 |
学前教育 |
10 |
否 |
文史类、理工类 |
|
2 |
应用心理学 |
9 |
否 |
文史类、理工类 |
|
3 |
美术学 |
3 |
否 |
艺术类模块七 |
|
4 |
视觉传达设计 |
9 |
否 |
艺术类模块七 |
|
5 |
环境设计 |
3 |
否 |
艺术类模块七 |
|
注:报名人数不超过指标数不组织考试
四、转入学生条件
2023级本科生符合《新葡萄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22〕16号)第四条及第五条规定,并且对申请转入的专业有浓厚兴趣,身心健康。另外申请转入美术学、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需为2023级艺术类模块七考生。
五、考核方式及录取
(一)学前教育专业
1.考核方式:面试,满分100分。
2.面试时间及地点: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。
3.录取原则: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(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,则按照高考总成绩高低确定),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。
(二)应用心理学专业
1.考核方式:面试,满分100分。
2.面试时间及地点: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。
3.录取原则: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(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,则按照高考总成绩高低确定),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。
(三)美术学专业
1.考核方式:手绘+面试,各50分,满分100分。
2.考核时间及地点: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。
3.录取原则: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(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,则按照高考总成绩→高考艺考成绩高低确定),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。
(四)视觉传达设计专业
1.考核方式:现场手绘考试,满分100分。
2.考核时间及地点: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。
3.录取原则: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(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,则按照高考总成绩→高考艺考成绩高低确定),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。
(五)环境设计专业
1.考核方式:现场手绘考试,满分100分。
2.考核时间及地点: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根据申请转入人数情况另行通知。
3.录取原则:依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(如拟接收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,则按照高考总成绩→高考艺考成绩高低确定),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接收。
六、录取原则
按照拟接受最多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接收学生,考核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后提交学校复核。
七、公示及联系方式
转专业工作方案及结果公示网站:/(通知公告)
咨询地址:艺术与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(美术楼3楼)
联系人: 宋凌寒 联系电话:13053267135
纪检委员:余维君 联系电话:13696636669
艺术与教育学院
2023 年 10 月 12 日